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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屆生落戶上海的核心政策要點與申報指引 應屆生落戶上海對用人單位資質、畢業生條件及材料準備均有明確要求,且申請時間節點與畢業年份緊密關聯。以下為政策核心內容梳理: --- ###一、用人單位申請資質 用人單位作為落戶申請主體,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上海行政區域內的黨政機關; 2、在上海登記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 3、符合上海產業發展方向、注冊資金100萬元(含)以上且在2026年5月31日前注冊的企業(畢業生自主創業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不受注冊資金及時間限制); 4、不符合上述條件的用人單位,須經其政府主管部門、所在區政府或市級開發園區以正式公文向上海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提出申請。 >注:存在虛假申報或未依法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其落戶申請將無效。 --- ###二、畢業生基本條件 非上海生源畢業生需同時滿足: 1、遵守法律法規及學校規章制度; 2、列入國家統招計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非定向委培,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 3、在校期間無勞動關系或社保繳納記錄(自主創業擔任法定代表人并繳納社保的除外); 4、與符合資質的用人單位簽訂一年及以上勞動合同(中介派遣人員不受理)。 --- ###三、申報材料清單 需提交以下材料(均須原件及復印件): 1、《2026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辦理戶籍申請表》(含材料清單,通過上海就業創業服務網填報后打印); 2、《2026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個人信息表》; 3、高校畢業生推薦表、就業協議書、成績單; 4、外語等級證書、計算機等級證書; 5、用人單位營業執照(分支機構需額外提交證明材料); 6、最高學歷階段獲獎證書、發明專利證書及相關材料; 7、創業證明材料(如適用); 8、其他必要補充材料。 --- ###四、申報流程指引 ####(一)有受理經辦機構的用人單位 1、經辦機構需在2026年5月25日前向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提交登記表; 2、用人單位登錄“用人單位管理服務平臺”填報信息并提交至經辦機構; 3、專人攜帶單位介紹信、營業執照、經辦人身份證等材料至經辦機構現場申報; 4、經辦機構審核通過后,預約時間至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提交紙質材料。 ####(二)無受理經辦機構的用人單位 1、直接登錄平臺填報信息并提交至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 2、按預約時間,由專人攜帶單位介紹信、營業執照、經辦人身份證等材料至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現場申報。 --- 很多應屆生臨近畢業才關注到:簽約單位是否在重點發展區域、畢業院校是否在“雙一流”名單、申請是否嚴格限定在畢業當年完成,這些細節環環相扣。凡圖咨詢專注上海落戶政策十余年,熟悉院校名單動態、區域政策差異及材料審核邏輯,可為你免費提供應屆生落戶路徑初步評估,精準判斷當前條件匹配度,識別因時間節點或單位資質導致的潛在風險。 不確定你的畢業院校是否在“雙一流”名單內?凡圖咨詢可為你免費提供應屆生落戶路徑初步評估,判斷當前條件是否符合2026年政策要求。